成立背景
1953 年9 月从国家第一个五年计划开始,根据中央发出的《关于城市建设中几个问题的指示》精神,为加强城市规划工作,于1954年成立大同市城市规划委员会,为建国初期的大同市城市建设起到指导作用。
历史沿革
1954年— 1966年 成立大同市城市规划委员会;
1966年— 1976年(文革期间)撤销大同市城市规划委员会;
1977年7月— 1984年4月 成立规划设计室;
1984年4 月— 1989年11月 撤销规划设计室,改由大同市规划设计室、大同市基建设计室、大同市勘测队合并成立大同市建筑规划设计院;
1989年11月—今 撤销大同市建筑规划设计院,单独成立大同市规划设计院。
业务范围
主要承担大同市政府下达的各项指令性规划编制任务并为各建设单位提供城市规划设计服务,包括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修建性详细规划、各类专业规划、项目可行性研究等城乡规划全部项目及市政工程设计、建筑工程设计、工程咨询等项目。
机构设置
院机构设置为:办公室、总工办、技术委员会、档案资料室、财务室。
院下设部门为:规划一所、规划二所、规划三所、土建所、市政所、图文中心。
人员状况
现有职工107人,其中高级职称17人,中级职称 30人,国家注册规划师13人,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3人,国家二级注册建筑师2人,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师3人,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师 4人,国家注册造价师1人,国家注册咨询师3人。
大同市规划设计院秉承“自强不息,厚德载物”的院训,在竞争中求发展,在发展中讲合作,在合作中促成长。站在城市建设的发展前沿,积极与国内外同行交流、合作,寓“科学规划、精心设计、质量第一、优质服务”的理念于每一次为市政府、各建设单位的规划、设计、服务、咨询中,力求打造全市、全省乃至全国一流设计院。